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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享有适当住房的权利属于基本人权。因此,保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实现“居者有其屋”,成为了国家和国际行动中的一个基本准则。向所有人提供适当的住房是“中国21世纪议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内容。研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北京是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但是近几年住房价格不断上涨,使得越来越多的居民买不起住房,贫富差距日益增大。如何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已经成为北京市政府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笔者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北京市现阶段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现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通过对北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分析,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状况分析,揭示了北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供需矛盾。在北京,2004年恩格尔系数已降低到了32.2%,但下降的同时,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比例却没有提高到相应的高度,形成了目前住宅市场由于无效供给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的状况造成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局面,从而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纵观国内国外,我国现阶段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英、美等国家在四、五十年代大规模的普通住房建设非常相似。国外在住房补贴政策和住房金融的发展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英、美早期的相关论文在这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欧洲一些国家的相关研究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研究对于制定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借鉴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了解决北京市住房保障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要从公共住房政策、住房保障的方式、政府财政和金融上的支持以及公共管理四个方面着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制定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正确引导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为住房保障政策的良好实施提供财政和金融支持,促进住房产品市场的流通;有效利用空置房,解决更多居民的住房问题,为更多的居民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