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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渐产生了城中村。城中村因为交通便利、生活成本低等原因吸引了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由于人口密度大、建筑物密集,城中村的社会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因此,各地都计划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实践中,各地主要通过政府主导、村集体主导或开发商主导的模式进行改造。改造中,涉及政府、村民、开发商和流动人口等多个利益主体,不同的改造模式,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影响不同。为解决问题,平衡各方权益,需要根据城中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改造模式。2017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制定并公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拟在北京、厦门、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提出为村集体开发租赁住房,保障流动人口利益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同时,对如何进行城中村改造也拓宽了一种思路。为了更好的维护相关主体利益,考虑将其与城中村改造结合,研究探讨引入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对相关村庄改造进行可行性分析,进一步形成相关规则和运作模式,更好的实现改造作用。但同时,不可否认本文探讨的模式在实践中较少,在如何进行城市规划、拆迁安置、利益分配、租赁住房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城中村改造模式如何选择、如何运作等问题依然需要研究探讨。在城市发展规划中,西河村已经被列为城中村改造计划。本文根据西河村现状,结合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采用文献研究、对比分析、系统分析等方法,提出一种城中村改造的优化模式。对引入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城中村改造模式进行研究,研究探讨适用条件,进一步分析在这种改造模式下如何减轻政府压力、维护村民利益、发挥开发商优势及保障流动人口权益,如何更好的运行租赁住房实现改造作用,以便对引入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城中村改造提供有利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