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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复仇现象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初时便存在。当进入阶级社会,国家法律发展到一定程度,集权体制进一步加强后,血亲复仇便不能被国家法律所容忍。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自西汉时儒学成为官方哲学,纲常伦理被奉为封建社会价值观后,血亲复仇现象便成为了礼法冲突的前沿性问题。时至今日,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儒家思想被有所扬弃地继承与发扬,其中的孝文化也得以继承与发扬。因此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对于血亲复仇问题的研究也具有了现实意义。研究血亲复仇案件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血亲复仇行为。本文首先通过对一般血亲复仇行为的结构剖析,梳理血亲复仇行为的四个要素,即血亲复仇行为主体、仇因、报复手段、被复仇者,并深刻阐述了四个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影响,同时明确本文研究的血亲复仇行为系报复手段违法的血亲复仇行为。明确了要研究的是何种血亲复仇行为后,本文立足于清人胡文炳所著的《折狱龟鉴补》一书,分析了血亲复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通过一个个案例的方式详细论述在东汉和帝至西晋、东晋至南北朝、隋唐与宋至清四个不同历史时期,统治阶级处理血亲复仇案件中礼法冲突问题的特点与思路。从最初的全盘否定血亲复仇行为合法性逐步转变为通过特赦的方式使血亲复仇行为主体在个案中得以逃脱法律的追究,在隋唐时期血亲复仇案件的处理出现了一波理论高潮,众多名家围绕着具体案例进行阐释自己的观点,在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宋至清,在大争论结束后展现出了各式各样的处理思路,统治阶级对于血亲复仇案件的处理进行了多元化的处理时期。在着重分析完血亲复仇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本文通过对前述引用的十则案例进行对比与分析,得出血亲复仇案件在仇因、血亲与仇人的关系、是否自首这三个方面的整体特点。以史为鉴,本文通过对上述十则案例在不同历史时期与整体上的特点分析,指出在处理血亲复仇案件中礼法冲突方面较为新颖与合理的几种处理方式。面向未来,本文最后主要论述《折狱龟鉴补》中血亲复仇对当代的借鉴,以血亲复仇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产生的诸多困境为基点,指出我们能过采取的法律对策。首先,应当融孝入法、完善立法,使血亲复仇案件的处理达到让大多数群众普遍接受的程度;其次,应当司法为民,同时推广司法案例,使法律的教化作用通过案例的形式深入人心;最后,更应当利用多种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活动,在国民教育中理清孝与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