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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民营化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西方国家政府改革,是指如何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各种公共服务事业的经营权、使用权或产权转让给私人部门,实现公私部门的合作和优势互补,以提高其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但是,在民营化中公与私广泛接触的各种中间环节里,容易出现各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例如服务质量低下、腐败、资金流失等等。中国的公共服务民营化起步自上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已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由于目前各种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对民营化仍在摸索前进等,如果对这类问题不予以重视,不通过各种措施来预防和避免出现公共利益缺失的现象,则容易使得民营化的进程遭受阻碍。
国内外民营化中这些现象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学者们的重视,对于这些现象进行案例描述已成为国内外学者们讨论的热点。但是,学者们对于民营化过程中出现的这些导致公共利益缺失的行为,既缺少系统的形式归纳与原因总结,也没有详细探讨通过什么措施来避免这些现象。本文正是在国内外民营化背景和民营化中容易出现公共利益缺失问题的现状下,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总结归纳出缺失问题的形式与原因,分析研究我国在民营化实践中,政府部门通过哪些措施来预防和避免出现公共利益缺失问题,从而促进民营化的良好发展。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统计分析100个存在公共利益缺失问题的国外民营化案例的数据,对导致公共利益缺失的几种主要形式进行总结,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其次,针对上述原因,综合比较国外(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民营化实践中的一些案例,并根据世界银行中我国的相关数据,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政府在民营化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对策。第三,对国内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水务民营化案例(成都、上海、沈阳)进行比较分析,对提出的对策进行相关实证分析与验证,以期为民营化的良好发展提供基础。
本文的成果与创新点主要包括:1、通过对大量民营化案例的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的归纳了公共利益缺失问题产生的主要形式与本质原因。2、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在民营化实践中的对策,尤其创新性的提出了我国民营化项目的路径选择模型、民营化中公私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模型、以及在契约关系中如何加强对定性质量的管理。3、通过大量搜集国内水务民营化的一手资料,运用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针对提出的对策,对国内三个水务民营化案例(两个成功,一个失败)进行了实证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