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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跨区域环境纠纷时有发生。为解决我国现阶段跨区域环境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环境监管部门应该遵循无缝隙组织理论,按照环境问题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按生态系统划分界限,建立无缝隙的跨区域环境监管模式。本文以淮河流域为例,探讨并研究了以无缝隙理论为支撑的跨区域环境监管机构的构建。 本文首先明确了无缝隙理论产生的背景,对它的理论内容进行了简单的论述。无缝隙理论并不是新创造出来的理论,它是在机构职能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必然结果。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汉普顿市、湖地地区医疗中心与莱茵河整治这三个案例中,窥视了无缝隙组织的具体运作方式及其特征。 然后,通过分析我国的跨区域监管机构的沿革,总结出当前我国跨区域环境监管体制在法制建设、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缝隙。接着进一步讨论了产生这些的根源,从而为后面建设无缝隙的跨区域环境监管体制打下理论基础。 从理论角度探讨了无缝隙的跨区域环境监管机构的构建之后,以淮河流域为例进行了深层次的理论研究。然后从法律法规、经济技术等角度讨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的前提条件。 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淮河流域的管理机构经历了诸多风霜的洗礼。惋惜的同时也感激这些变革,正是这一次次的变革让淮河流域管理机构可以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新的管理模式正是从这些变革的经验及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本文从管理机构建设、功能区布局、产业布局到排污口设置、监测系统、公众监督与反馈系统的讨论,从理论上构建了一个无缝隙的新型流域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