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立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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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以及法治进程中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改革开放以来,在立法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共同构成了在宪法统领下的统一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中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活动合称为行政立法。目前我国的行政立法占据了立法总量的大部分。数量众多的行政法规、规章在事实上规范着大量的社会行为。虽然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相关监督制度,但其大多是原则性的宣告,缺乏健全有力的监督机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制度,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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