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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投资者保护对于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正在引起理论界和监管当局的逐步重视,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来考察公司治理和法律制度对投资者保护作用机理。本文以法和金融学的基本原理和研究范式为基础,主要工作和研究结论如下:
⑴进行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问题分析。首先证明了在股权分置制度下,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和现金分红行为导致了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利益侵害;其次应用控制权私有收益理论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的利益冲突,认为非流通股东侵害流通股东获取的收益是控制权私有收益在股权分置制度下的特殊形式,并将其定义为“控制权分置收益”;然后结合中国证券市场,通过对大宗股权溢价法的调整,得到用于计算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模型;最后通过理论分析证明:在中国证券市场特殊的制度下,法律制度对于投资者保护的作用仍然重要。
⑵进行了股权分置与投资者保护的实证研究。通过对非流通股转让事件的研究,描述了非流通股东侵害流通股东的特殊性质,并对其数量关系进行了测算,从而量化了股权分置制度对投资者保护造成的负面影响。
⑶进行了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的实证研究。通过对公司治理机制变量的建立,分析了公司治理因素与投资者保护与之间的关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建立了基于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公司治理综合评价指数,证明了“更好的公司治理能够更有效地约束大股东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命题。
⑷进行了法律制度与投资者保护的实证研究。首先采用法和金融学的评分方法,从五个维度评价了中国的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本身;其次通过对截面数据的横向比较,得到了我国投资者保护水平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结论;最后通过时间序列数据的纵向分析,证明了中国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加强有助于限制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但并不能约束非流通股对流通股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