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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以来,我国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总体上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这种上升的趋势愈发明显。从社会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的角度上看,灾害损失的增加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是否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险分散、损失补偿,进而弱化灾害对个人生命财产和社会财富的威胁和冲击呢?我国现有的灾害风险防御体系很大程度沿袭了“计划经济”的做法,主要表现为以政府主导的灾前修建防御设施、安排救灾费用预算,灾中积极抗灾救灾、挽救灾民生命和财产,灾后进行财政救助。政府是灾害损失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其支配地位贯穿了整个防灾减灾过程的始终。相比较,市场在灾害风险管理过程发挥的作用微乎甚微,市场救灾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从北美、西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成功的灾害保险实践上看,市场可以在灾害风险防御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能够推行灾害保险救灾机制,一方面聚众人之财为个人消灾,将个体受灾的损失分散到诸多个体上;另一方面将过去由受灾者或者政府直接承担的灾害损失转嫁到保险市场或资本市场上,由市场的诸多行为主体进行分担,如此便增强整个社会的能灾害应对能力,弱化灾害对于社会经济的冲击。但是,我国保险市场不完善、承保能力不足、赔付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决定巨灾保险、巨灾债券等机制在我国推行困难重重。因此如何有效拓宽灾害保险的承保能力和赔付能力、分散转移汇集的灾害风险是推行保险救灾机制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决定保险救灾制度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本文以我国巨灾风险防御体系现状与不足为切入点,首先对于灾害损失救助补偿现状进行简述,以反映出我国财政救助的效率较低,灾害保险救助的效率相对较高,但是巨灾保险制度缺位和承保能力不足的特征。其次,借鉴国外巨灾风险分散转移的办法,对灾害保险承保能力不足和拓宽赔偿能力等问题进行分析,初步设计了以“风险免赔——风险自留——再保险——风险证券化——政府救助”的灾害风险分散转移机制。最后,对于风险证券化阶段中的最成功的工具——巨灾债券的运行机制和定价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其中,本文着重对巨灾债券定价进行分析和探讨,将Bayes混合分布模型用以改善传统的巨灾风险损失分布拟合,运用Monte Carlo方法来进行灾害聚合损失模拟,并结合BDT利率期限结构进行巨灾债券定价分析。此外,将定价模型中的参数设置进行敏感性分析,为分析定价影响因子的重要性和定价模型的改善提供了根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