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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主权大致上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管理权及海关税款保管权。中国的关税自主权自《南京条约》开始逐渐落入外人手中,“协定关税”使中国的进口税率长期处于极低的位置。之后,随着大量“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的海关行政管理权和关税保管权也操于洋人之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财政受到极大的冲击,国家主权受到巨大的损害,民族工商业更是举步维艰。随着清政府被推翻及中华民国的建立,中国人民族意识的觉醒,中国的政府和人民开始了恢复国家主权、要求关税自主的伟大斗争。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中,中国政府就提出了要求关税自主的正当提案,但是因当时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种种因素,提案最终失败了。但是中国人民并没有因此停下要求关税自主的脚步,北京政府于1925年10月26日召开关税特别会议,连中国在内共有十三国代表列席参会。这次会议由王正廷主持,声势浩大,耗费颇多,北京政府希望能够毕其功于一役,尽快实现关税自主。但是,事与愿违,各国代表并无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的诚意。根据中国同各国签订的条约规定,中国要想取得关税自主权必须经过签约国的一致同意方可,这样就给中国的关税自主造成了很大困难,十三国众口难调,很难达成一致。尤其是美、英、日等大国出于对本国利益的考虑提出许多苛刻的要求作为承认关税自主的交换条件。最后,关税特别会议因为中国的政局问题被迫停会,不了了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王正廷就任外交部长,继续进行关税自主运动。吸取关税特别会议失败的教训,王正廷改变了策略,不再一味要求取得各条约国的一致同意,而是选取其中有影响力的国家进行突破。于是,王正廷提议首先同美国谈判并单独订约,取得了美国对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承认,这一行动对其他国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英、日等国不得不谨慎考虑中国关税自主的要求。继美国之后,德国也同中国签订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此后,挪威、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瑞典相继与中国签订新关税条约,同样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英国在中国海关的利益最大,起初拒绝无条件承认中国恢复关税主权,但是随着美国的表态,各国与中国签约潮流的形成,最终同意中国拥有关税主权。在英国的带动下,法国、西班牙也同中国签订了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主权。到此为止,共有十二个国家与中国签订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中国的关税自主取得了初步实现。日本对中国的关税自主最为不满,因此成为最后一个承认中国拥有关税主权的国家,而时间也比其他各国晚了将近一年半。王正廷始终坚持推动关税自主的进行,与帝国主义进行了多次交锋,并不断吸取失败教训,最终实现了中国关税的自主,提高了国家财政收入,保护了民族工商业,维护了国家主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但是,王正廷所要求的关税自主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建立在只有政治维系基础上的关税自主有很大的有限性,这样的关税自主一旦失去经济的支撑就会迅速崩溃,同时一旦国际局势发生变化,海关势必会随之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