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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资平等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如何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融入职工参与的元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之前的关于的职工参与制度的相关内容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职工参与制度亟待建立。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是传统公司治理机制的转型,通过职工参与到公司机关中,使得公司治理的单边模式转变为股东和职工双边共同治理模式。但是,要在公司治理中嵌入职工参与的元素,必须找到职工参与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契合点,从而使得二者在制度的结合中能够相互融洽、会通。本文即是以此为起点,通过对我国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分析,归纳其不足之处。鉴于德国共同决定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本文着重详述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的历史沿革、法律体系及与相关制度间的镶嵌。在此基础上,探讨德国共同决定制度对我国究竟有没有借鉴意义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有借鉴意义。分析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不足,考察德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优点,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完善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制度。因此,明确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在劳资平等的理念下提出对我国相关制度完善的建议,以期能够对职工参与公司治理实践有所裨益。本文共计四部分,约三万五千字。第一部分对职工参与公司治理予以阐释,首先明确职工参与的内容与法律结构,分析公司治理的中心问题与法律结构,就二者的契合点予以探讨。其次对我国职工参与制度有一个全景式的概括,发现其不足之处,明确完善相关制度的方向。第二部分对德国共同决定制度予以概括,该部分在三个层次上展开的,第一个层次是探寻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的发展脉源,理清该制度的思想起源和立法沿革。第二个层次是着重介绍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的法律体系。第三个层次是分析德国共同决定制度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以及共决制与公司治理间的制度镶嵌。第三部分是论述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基础,从两方面予以阐释,一方面明确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明确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这部分是在“劳资平等”理念下进行阐释的。第四部分是对完善我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建议,结合对德国共同决定制度的概括,整体上注重职工参与机制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具体是对各个机制的职能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