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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广播影视业自2013年8月1日起被纳入"营改增"范围。政策实施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下的重复征税情况,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税收公平等。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和绩效是否真正得到改善值得我们去研究,而由于广播影视业开始实施营改增的时间较晚,以其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较少,因此本文选择广播影视业税负和绩效受营改增的影响为研究对象。又由于广播影视业企业根据主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主营制作、发行业务和主营播映业务的公司,两类公司的业务不同,盈利模式不同,因此一同分析不具有可比性,为了使本文的研究更具有针对性和研究价值,本文选取了主营制作、发行业务的公司为研究对象。本文的主体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广播影视业营改增的相关理论依据和理论分析。理论依据主要包括营改增、企业绩效以及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是理论分析的基础。理论分析中,利用相关的理论基础分析推导了营改增对广播影视业企业税负、绩效的影响,探究了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绩效在理论上的影响方向以及影响过程,并选取了净资产收益率为评估企业财务绩效的主要指标。第二部分是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分析中,选取了广播影视业的1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改革前后2012年-2015年企业实际税负率和企业财务绩效的变化。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营改增后样本企业平均税负降低,但绩效水平下降。一方面由行业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所致,另一方面由样本企业成本率上升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和资产总额的上升幅度较大导致的营运能力下降所致。第三部分,为了进一步探究营改增对企业实际税负率和绩效带来的具体影响及影响因素,该部分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选取了光线传媒为案例分析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分别从税负和绩效两个方面分析了光线传媒营改增前后财务数据变化的趋势和原因。税负方面,数据表明该公司在营改增后税负上升,这与样本企业平均税负降低的统计结论并不一致。分析后得知主要是由于光线传媒在营改增后营业收入增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而新购置可抵扣进项资产的增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导致光线传媒在营改增后的实际税负率升高。绩效方面,营改增后光线传媒绩效水平下降,为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下降所致。外部原因为该时期广播影视业行业发展环境的影响,行业整体绩效水平在营改增后有所下降;内部原因是光线传媒在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和不动产购置不合理、成本率上升等。第四部分为对策研究,根据第三部分的分析,主要针对光线传媒提出了合理进项资产投资、优化企业自身财务制度、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措施,以使企业更好的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绩效。本文旨在通过探究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光线传媒在税负和绩效方面影响的过程,得出企业适应和应对营改增的建设性意见。首先,为光线传媒提出营改增的应对措施,可以通过改进自身的业务结构、投资政策等进行合理避税和提高企业绩效;其次,针对光线传媒的研究结果也可以为广播影视业行业的其他公司提供借鉴;再次,可以为刚刚加入营改增行列的行业做参考,以便其提早采取相关措施应对营改增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另外,可以为国家制定进一步的相关政策及应对该项税制改革的措施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