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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工程产权问题是目前全国人防系统议论最多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民用建筑民防工程的产权问题是最为关键最为民众所关注的焦点。民用建筑是民间投资的建筑物,是相对于国家投资而言的,结合其修建的民防工程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义务,本论文研讨的主要是结合小区商品房履行法定义务修建的民防工程的产权归属问题。民用建筑民防工程是建筑物,其产权具有建筑物产权的共性,同时具有自己特殊的个性,民用建筑民防工程的产权附有其他建筑物产权所没有的义务,特别是在享有使用收益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义务,确保民防工程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本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民防工程权属问题的现状。这是本论文提出问题的前提,民防工程权属目前的制度现状和实际现状如何?究竟存在那些问题?这是首先需要分析和研究的。二是认定民用建筑民防工程产权归属所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理论界和社会上对其产权归属的分歧意见较大,有的主张应归属国家,有的主张应归开发商,还有的主张应归小区业主共有。究竟应该归谁,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那些,这是本论文研究的法律基础。三是民用建筑民防工程产权归属及其理由分析。这是本论文从总体上进行论述的问题,尽管最终不一定能取得一致意见,但至少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深入的分析,具有法理上和实践上的依据。四是民用建筑民防工程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主张和依据理由。这是笔者想要表述的观点,认为民用建筑民防工程归属小区全体业主是最佳方案,这是本论文的重点,阐述的依据理由是笔者的意见,是一家之言,希望引起共鸣。五是民用建筑民防工程产权人的义务认定及政府民防部门的监管职责。民用建筑民防工程产权明确后,其产权人究竟拥有那些权利,是何性质的权利,行使产权是否应受到一定限制,产权人应当履行哪些特殊的义务,政府民防部门如何加强对其履行义务的监管等,这是本论文最终要解决的问题,不能因为把民防工程产权归属于投资者了而疏于对民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也是撰写本论文的主要目的,对维护管理好人防工程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本论文的概要是:明晰民用建筑民防工程的产权是目前形势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民用建筑民防工程应归属于投资者,归属于全体业主是最佳方案,归属于开发商是其次过渡方案;民用建筑民防工程产权明晰后,一定要落实产权人、物业公司维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严格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民防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民防工程战时防空效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