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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是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载体和必要前提,是“民主的根本”。①选举,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开辟了道路,它决定了民主政治的范围和深度,有效调节各阶级的冲突,实现多元利益的协调。②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选举运动发端于中央苏区时期,在陕甘宁边区政权时期走向成熟,“三三制”原则更是中国选举制度史上一次巨大突破。正是选举所具有的特殊属性,才将它作为整篇论文的论点。全文总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概述选题的理由,归纳时下的研究情况,论述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第二部分,论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1931年—1937年)的选举。通过对选举权利的归属、选民代表比例的分配和选民的罢免权等方面进行研究,着重对第三次选举运动进行详述,总结选举的经验和教训。第三部分,介绍陕甘宁边区政权时期(1937年—1949年)的选举。这一时期在选民资格、选票权代表比例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改变,中共更是独创了“三三制”的选举原则,扩大了民主政权的基础,改革了选举制度的模式。第四部分,总结建国前民主选举制度的历史流变,概括对我国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