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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如下基本特点:①贷款的对象是特定的;②实行信用放款;③贷款额度一般比较小。另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有贷款手续简便、贷款利率优惠等优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信贷资金,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其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难贷款的问题,实现了农户和农村信用社双赢,使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同时通过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树立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农村信用环境也得到了显著改善。当前,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总量不足,支农力度有限;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不够合理,不能够完全适应农户实际生产的资金需要;贷款的用途和贷款方式缺乏创新,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支持力度不够;信贷人员的素质偏低,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工作效率低下,控制风险的能力较弱;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不到位,操作不完善,存在着管理漏洞。人民银行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缺乏有效督导,支农再贷款政策没有充分落实。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经济环境不理想,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回收率,存在着参与和干预的矛盾;政府服务不完善,导致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趋缓,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效能的发挥;政府制定的扶持政策不到位,导致农村信用社放贷积极性不高,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支农后劲。作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直接受益者,农户同样存在着信用观念不牢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健康发展,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和农户必须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农村信用社要拓展贷款的范围,提高贷款的额度,改革贷款的期限,完善贷款的利率层次,同时要加强信贷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贷人员的管理体制,提高信贷人员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改进工作方法,堵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漏洞。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监督指导,充分落实国家的支农再贷款政策,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所需要的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要完善服务功能,优化经济环境,夯实信用基础,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的思想理念。农户必须要树立牢固的信用观念,做到按时还本付息;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性质的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