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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线上交易模式已经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其凭借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优势逐渐取代了传统的购物模式,并将触角延伸至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2010年,网络团购登陆中国市场,并凭借更加低廉的价格迅速在国内电子商务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但在这繁荣背后,我们无法回避的是网络团购纠纷频发,消费者维权困难的现实。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网络团购中三方主体法律责任归属不明确。因为团购网站的加入使得三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化,尤其是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问题,理论界存在一些争议,而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归属的首要任务就是先明确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是网络团购行业缺乏严格的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再加上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使得网络团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久治不愈”。本文从网络团购中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入手,通过对三者之间存在的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违约行为形态的分析,明确了网络团购合同纠纷的责任归属,并提出了相应的救济途径。最后,笔者指出我国网络团购行业中存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本文正文一共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一个网络团购合同纠纷案例入手,提出本文意图探讨之问题,并对网络团购的概念及形式进行简要介绍。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网络团购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其中重点分析的是团购网站的法律地位问题。针对目前理论界存在的几种观点,笔者进行了一一分析,并最终得出自己的见解。第三部分分析了网络团购合同的成立以及生效。在合同成立部分,笔者主要分析了网络团购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在合同生效部分,笔者主要结合了合同生效要件对影响网络团购合同生效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笔者通过对网络团购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形态分析,明确了网络团购合同纠纷中的责任归属,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救济途径。第五部分笔者主要对我国网络团购行业中交易环节、监管环节以及纠纷解决环节暴露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