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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中国的女性诗歌表现出多元、多彩的美学面貌,但学界对这20来年的女性诗歌的整体性研究却呈现出匮缺;同时,性别研究的视角已被运用到文学作品当中,但性别伦理的视角却还未被借鉴、被运用到女性诗歌研究中。21世纪女性诗歌呈现出多维的伦理景观,因此以性别伦理的视角观照之,显然是一个可行的研究路径。“性别伦理”一词由苏珊·弗兰克·帕森斯提出。对身体是什么的探究,对两性关系的思索,对女性行为主体的建构如何可能的探寻,构成了性别伦理的基质。单纯以诗歌伦理观照21世纪女性诗歌,显然会忽略女性诗歌中的伦理景观的性别意涵,因此,以性别伦理的视角观照之,显然更为妥帖。相比于19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21世纪的女性诗歌呈现出从“伦理身体”走向“身体伦理”的转变。21世纪女性诗歌中的身体伦理呈现出多维的伦理景观:女性身体欲望的表达意味着女性自我的不断认知,女性身体的隐匿表明着女性生命的飞翔,女性身体的物化和异化指向的是商品社会的冷酷无情。此外,21世纪的女诗人们以身体意象出发,综合水意象、动物意象以及硬质意象,建构出多维的女性意象世界,以此表现她们的身体伦理观。相比于19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21世纪的女性诗歌表现出从“伦理情爱”走向“情爱伦理”的诗学趋向。这显然与诗人们调整写作立场有关。21世纪女性诗歌中的情爱伦理有着多彩的伦理景观:既有从情爱出发思考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的伦理叙写,也有对性爱叙事的本质质询,还有以两性情爱为抒情起点,建构伦理精神的诗学话语实践。21世纪的诗人们从意象的呈现与运用出发,逐渐建构起“流体式”的情爱诗学。相比于19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21世纪的女性诗歌中的婚姻伦理景观有着诸多的变化。这显然得益于诗人们不断调整叙事姿态,以更为冷静理智的叙事姿态思考两性关系。21世纪女性诗歌中的婚姻伦理景观非常多元:既有对女性婚姻困境的呈现,也有以乡村女性的出走和出轨行为隐喻传统伦理与现代伦理之间的矛盾关系的伦理叙事,凡此种种,都表明诗人们力图建立新的婚姻伦理关系的努力。21世纪女诗人多运用叙述视角的转换、叙述者的适当“隐蔽”与“出现”以及转述语方式的变化,来呈现婚姻本相、思考婚姻伦理问题、表达婚姻伦理关切。后现代语境下的关怀伦理,是21世纪女性诗歌主导的诗学特征。后现代语境下的关怀伦理至少表明在三个方面的诗学坚守:日常经验,性别立场,关怀伦理。21世纪女性诗歌中的伦理向度与女性主体呈现出多重的辨证关系:伦理向度的呈现指向女性主体的建构,伦理的缺席意味着女性主体的缺失,伦理的隐匿表明着女性主体的暧昧不清。此外,少数女性诗歌中的女性主体有着较为复杂的一面,不能简单归入任何一种伦理表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