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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卖淫嫖娼的取缔曾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之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卖淫嫖娼活动又死灰复燃。在当前中国社会,卖淫嫖娼造成了疾病传播、滋生犯罪以及败坏社会风气等不良后果。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已成为社会公共管理和整治的重要工作之一,国家对卖淫嫖娼付出了巨大的金钱和资源,公安部门不断开展“扫黄”活动、重拳惩治,但是实际效果都不理想,“性服务业”不但没有被禁绝,反而“蓬勃”发展,已经形成了准公开的、不同层次、分工明确、能满足不同需求的巨大的“性产业”。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设法破解卖淫嫖娼治理的难题,本文首先从卖淫嫖娼现象的历史、现状和特点入手进行分析,指出卖淫嫖娼现象是一个具有较长历史沿袭、随着私有制和社会进步不断发展,并且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社会现象。随后,从卖淫嫖娼的经济活动本质入手,对引发卖淫嫖娼发生的经济原因进行分析,得出私有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是才是问题产生根源的结论。以此为基础,文章对造成卖淫嫖娼现象的社会原因和文化原因进行分析,找到了推动当前中国社会卖淫嫖娼现象不断发展的其他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武汉市的社会状况以及卖淫嫖娼治理现状的相关具体数据为例证,对比和分析了我国当前卖淫嫖娼全面禁止治理政策与卖淫嫖娼合法化对策的优点。同时为了更好地制定对策,也分析和指出了全面禁止治理政策与卖淫嫖娼合法化对策的不足之处。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为了经济利益对卖淫嫖娼活动包庇纵容,严厉打击仅仅成为一句口号,这种“两张皮”的情况,不仅卖淫嫖娼问题得不到解决,更重要的是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而如果真正落实严厉打击,当前这种“只堵不疏”的做法,虽然会在短期内在表面上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在实际上“性产业”只是转入地下,一旦“打击行动”结束,又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而针对当前部分学者提出的卖淫嫖娼的合法化的建议,笔者认为,一方面,这种设想与我国现阶段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中心是矛盾的,另一方面,在我国当前社会公共管理水平以及国民总体文化素质、卫生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卖淫嫖娼会造成疫病流行、犯罪率上升等不利影响。因此,针对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应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和长远的眼光制定方针政策,控制住卖淫嫖娼现象在我国迅速蔓延的现状,将卖淫嫖娼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控制在最小。为此,文章提出了非公开的设立“非罪”性质的“性服务集中场所”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