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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定罪证明标准被引入后,作为对原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补充完善,“排除合理怀疑”成为了证明标准理论的焦点所在。然而“排除合理怀疑”自有其难以捉摸和定义不清的一面,不同的人对其有着不同的解读,如何将刑事证明标准进行相对明确的解释,并使其置于我国现如今刑事证明理论体系,并得到恰如其分地适用,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的难题。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纳入我国的证明标准后,从根本上补充和完善了我国当下的证明标准体系。然而“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西方法律制度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制度理论,已经相当成熟,然而,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却是一个新生事物,司法人员对其本身涵义理解不透彻是一方面问题,对其不能迎合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对其进行灵活适用,也是另一方面问题。因此应当将其理论体系和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背景相结合,进行本土化理解和适用。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一共分四章,内容主要如下:第一章,刑事证明标准的基本理论。对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的基础概念进行分析探讨,认为对证明标准的理解可以从裁判者和举证方来理解,认定证明标准是一种证据解明度,同时也是一种内心确信状态的达成。再从刑事证明标准理论的价值基础出发,阐述了理论界最主要的两种学说: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对其进行了理论层面上的讨论与比较。最后从外域系中,分别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为例,对比各自的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和相同之处。第二章,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发展历程。从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实践以及理论发展历程出发,依次阐述了“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特征,及对其不足之处的反思,再到“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引入,分析其和原有证明标准的关系,讨论其对于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完善的意义所在。第三章,“排除合理怀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基于上文对“排除合理怀疑”的涵义分析,对其结合具体的刑事案例进行实践运用的分析,阐明其在实践中的特征和表现,为更好地运用该标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第四章,完善配套的司法制度。论述对于“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理论进一步发展的建议,要完善与其相配套的我国司法制度,包括推进裁判文书心证公开的工作,保障裁判者独立性以及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