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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和平均生活水平较低,贫困现象一直较为普遍。但是在建国以后的前三十年中,我国城市中并没有形成明显的贫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城市居民可以享有较充分的就业;二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了低价加配额的基本生活资料计划供给制度,以及较为稳定的城市社会福利和救济制度;三是我国过去在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相对平等,并且区域之间发展相对均衡。由于这些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实施,我国城市居民在平均收入较低的条件下维持了较高的平等制度,因而城市贫困问题相对较少。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由于经济制度的转型和各种社会政策的转变,导致城市人口的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发生了较大分化。一方面,在城市居民平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的出现和扩大导致部分低收入者的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在经济制度转型的过程中,城市中部分企业经济效益滑坡,甚至出现企业破产的现象,因此导致一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半失业或收入不足。在各个城市中,都出现了以失业、下岗和在职低收入为特征的新型城镇贫困群体。
城镇贫困的产生对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首先,贫困问题的出现和严重化与改革开放的目标相违背,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严重降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成就;其次,贫困群体难以合理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因而可能成为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反对者;再有,城镇贫困容易引发严重的政治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而,我国近年来的城镇贫困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前人有关城镇贫困理论的研究已经较为丰富,且很多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而有关贫困方法类的研究才刚刚起步,重点包括对贫困规模的正确估算和对致贫因素的精确分解。尽管目前我国还没有官方公布的城镇贫困数量和比例,但众多学者已经对我国城镇贫困规模进行了的测算和估计,结果显示我国城镇贫困人口的比例最低也在5%,一些基于调查数据的估算结果甚至远远超过了这一比例。如果按照相对贫困的标准测量,城镇贫困的比例则可能达到10~15%。估算过程中多采用贫困测度的概括性指标,并将其按照一定的标志进行因素分解,以量化各个影响因素对贫困的贡献度,从而为反贫困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但概括性指标的片面性和单一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估算的准确性。基于整个收入分布估计的贫困研究以及基于夏普里值的致贫因素分解是近年来收入分配及贫困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弥补了传统方法的缺陷。
本论文尝试以中国城镇贫困群体作为研究对象,以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方法作为切入点,对中国城镇贫困规模进行了度量,并采用回归分解法和夏普里值分解法对我国城镇致贫因素进行了分解。
本论文由导论和7章正文构成。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结合国内外有关该论题研究的进展,提出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内容,着重强调了该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并对研究方法和数据选取做了说明。
正文第一章为城镇贫困问题的相关理论及概念。主要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对城镇贫困的产生机理进行了详细阐述;对贫困概念、贫困分类、贫困阶层和贫困线标准进行了界定和说明;结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论述了中国特殊背景下的城镇贫困问题。
第二章为我国城镇贫困群体现状分析。主要从收入状况、消费状况、行业分布和地区分布等特征方面对贫困群体进行了现状描述。
第三章为贫困测度方法研究。在介绍了测量贫困的概括性指标基础上,引入了非参数收入分布估计方法,从理论上构造了非参数收入分布下贫困率的计算公式,并结合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推导出了分组数据资料下FGT指数的近似计算公式。
第四章为对我国城镇贫困规模估算及变动趋势研究。这一章是本论文的重点章节。在第三章测度方法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宏观数据资料,利用非参数核密度估计FGT指数对我国城镇贫困规模进行了估算。估算过程中,选用不同贫困线标准,对不同标准估算的结果进行了横向比较,用以考察贫困率变动对贫困标准变动的敏感度。
第五章为我国城镇致贫因素研究。分别从宏观因素、微观因素和政策因素三个方面对我国城镇贫困影响因素进行了阐述。
第六章为我国城镇贫困分解方法及实证。这一章也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主要介绍了国际上有关贫困及不平等测度分解方法的最新进展,包括回归分解法和夏普里值分解法。利用回归分解法对影响贫困的多因素进行了关联度计量分析。利用夏普里值分解法将贫困变动分解成收入效应、分配效应和贫困线变动效应之和;并进一步测度出各影响因素对贫困总变动的弹性以及各影响因素之间的替代弹性。同时对不同收入来源对收入差距的贡献度进行了分解。
第七章为治理我国城镇贫困的政策选择。结合西方发达国家治理城镇贫困的模式及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贫困治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本论文得到如下主要结论:
1.1985~2008年间,以5%困难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城镇贫困线标准,估算得到的城镇贫困规模多集中在4~8%之间,且呈现出逐渐递增的趋势。表征城镇贫困的深度和强度指标也呈现出恶化的趋势,说明我国城镇贫困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加严峻化。
2.贫困率的精确估算与贫困线标准的选择有很大关系,贫困率对贫困线标准的变动较为敏感,贫困线标准的微小变动都会引起贫困率的较大变动。实证结果显示,贫困线标准变动率每提高1个单位,贫困率将相应上升0.37个单位。
3.我国城镇致贫因素效应可以分解为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生活成本变动三部分之和,其中经济增长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贫困率的上升,而收入分配不公和生活成本上涨却加剧了贫困,且经济增长对减贫的正作用不能完全抵消收入分配不公和生活成本上涨对减贫的反作用,导致我国城镇贫困问题逐渐恶化。
4.不同收入来源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度不同,工薪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度均在一半以上,收入增长主要是由工薪收入增长带动的,因而初次分配的性质直接决定了居民收入水平的高低。
本文试图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在贫困群体规模估算方面,将收入分布估计与概括性指标相衔接,既有新方法的优点,又与传统的贫困率及收入差距测度方法相结合,避免了传统测度方法的片面性和单一性,全面反映了收入分布信息,计算结果更真实精确,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二是在贫困变动趋势的分解方面,采用夏普里值分解规则对贫困变动效应、贫困变动替代弹性和不同收入来源对收入差距的贡献度进行了分解,这就避免了概括性指标信息不完全、分解标准不统一、使用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残差或误差项的产生以及单一标志分解等弊端。
论文的不足之处:鉴于数据的不可得性,本论文对我国城镇贫困的影响因素分解仅局限于宏观层面,而没有深入微观层面,这是本论文分析所欠缺的。同时,由于对城市农民工群体统计口径的缺失,导致我国城镇贫困规模的估算结果相较于实际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