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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纠纷迅速增多,医患矛盾突出,索赔金额不断攀升。繁杂的纠纷不仅严重扰乱了医院的诊疗秩序,也使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出现了有些医院或者医师为避免纠纷而不施行有风险的医疗行为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阻碍了医学科学的发展。各界人士都希望通过风险转移制度达到填补损害和转移风险的双重目的,以实现医患双方的利益均衡。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被公认为目前处理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转移医疗职业风险的最佳方法。该制度从诞生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在西方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少国家已将其列为法定保险,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投保。此险种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我国。然而,由于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加之我国实行自愿参保的模式,因此投保率一直很低。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不容乐观,始终处于医院投保不积极,保险公司谨慎观望的两难境地。如何让医疗责任保险发挥其缓解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的应有功能,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为了使医疗责任保险在缓解医患矛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云南、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已将其列为当地的强制性保险,还有不少省市正在积极筹划当中。重庆市的医疗机构也面临着医疗纠纷的困扰,也需要通过医疗责任保险来转移医患矛盾。本课题拟介绍国内外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调查了解我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疗责任保险及相关问题的看法,分析重庆市实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总结重庆市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并提出合理实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本文分五章阐述:第一章:介绍医疗责任保险的概念、模式,分析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第二章:对国际上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情况进行介绍;第三章:对我国实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具有代表性的省市的情况进行介绍;第四章:通过调查了解重庆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疗责任保险及相关问题的看法;第五章:通过对重庆市医疗纠纷现状、纠纷处理方式、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的分析,阐明了重庆市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原因。并进一步总结重庆市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提出合理实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