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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金融机构网点在农村的分布不够,这在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户的资金需求不匹配。农业银行的业务定位是农村中小企业,邮政储蓄银行发挥的主要作用是吸收储蓄,基本上是只存不贷。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农产品收购贷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在历经改革后,逐渐向商业银行的方向迈进,寻求利润高的商业贷款项目。这与农户小额、零星、低息的贷款需求不相匹配。中央在“十一五”时期提出了改革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目标。基本思想是发展适合农村经济需求的农村金融组织,并指出要放宽准入门槛,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随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先后诞生。其中农村资金互助社最先是农户自发组织的一种合作金融组织,后来银监会予以规范。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它的特点是只吸收社员存款,只对社员发放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产生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是农村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农户需求的一种自发的金融创新。它的出现是对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的资金紧缺难题,有利于农户发展生产。但它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它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本文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从制度变迁、运行机制、产权安排几个角度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全方位的制度分析,力图从制度的层面回答农村资金互助社从哪来、是什么、往哪去的问题。并给出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机制,改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制度环境的相应对策,以期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