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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再加之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中国的中央政府持续实施了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进行了大规模的基础性投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缺口巨大。为此,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用负债的方式刺激经济发展,并绕开原《预算法》的举债限制,大量利用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融资以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缺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立和发展具有浓重的时代特征,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由于其与生俱来的变通性和非规范性,在运行中也累积了诸多问题和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我国政府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出现偿债违约和资金流断裂,因其在财政金融和经济运行系统中的传导性和扩散性,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和整个国家经济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虽然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各项指标仍处于通用标准参考值范围以内,风险总体可控,但国家层面已经开始未雨绸缪,着手解决地方政府融资过程中的隐患与风险。近年来,中央政府层面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及文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和转型改革,不允许地方政府再搞融资平台,并着手剥离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偿债义务和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替代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然而实际进展并不如意,且由于地方政府对PPP的不规范运用,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另一种变相的政府融资平台。有效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改革迫在眉睫,其既是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必要举措,也是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市场增进论、政府金融资源配置、政府金融风险管理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具体分析了地方融资平台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系统考察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及风险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精神,参考国际上部分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融资模式与经验及2014年后融资平台转型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和阐述了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改革的对策和配套措施。主要包括政企分离,分类定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向市场化转型;实行公司化改革,优化资本结构,适当增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项目、半公益性项目的具体范围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地方政府投融资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夯实地方政府财力基础;规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规范地方政府实施PPP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