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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国以来我国的工业发展势头迅猛,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一直难以动摇。农业生产和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现代化建设,还对整个社会的持久稳定、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政府对于农业发展高度重视,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十年聚焦“三农”问题。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农业风险分散方式,对于维持农业生产稳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作为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三大保护措施之一,亦获得了政府的持续关注。然而,随着农业保险承保规模的日益扩大,作为承担农业风险损失的农业保险单凭自身也难以解决巨灾风险损失分摊的问题。巨灾风险分散成为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关键。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但是,如何建立和健全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不仅保险业界与专家学者的争论较多,各地方政府对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设的试验也五花八门,例如受到广泛关注的北京市政府购买巨灾再保险方式、江苏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等。总体来看,我国对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并未形成全面、规范的制度安排,甚至对政府在风险分散过程中需要扮演的角色也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研究和分析的。整篇文章通过对经济学、保险学、农学、金融学相关理论的运用,围绕建立以再保险为基础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为中心,从界定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农业巨灾风险、农业风险等概念入手,对我国现阶段各省市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方式探索的现状展开对比分析,最终提出以建立政府主导的再保险制度为基础、巨灾风险分散基金制度为保障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以期推动农业生产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各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是对整篇文章的背景分析和总体规划。首先,通过现实和理论研究两方面得出本文的写作意义;其次,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总结国内研究着重于强调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对分散方式的研究以及相关风险分散机制建设的建议,而国外在该领域已获得大量的实践经验,学者研究则更加关注保险风险分散与资本市场的关系。由于国内学者的争议多集中在“政府参与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本文力图通过后文的研究解答这一问题。第二章,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一般理论分析。该部分首先对农业风险、农业巨灾风险、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三个概念加以界定和区分,在此基础上,给予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便于在后文中讨论和分析。其次,对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四种一般制度安排进行了对比,分别为:农业保险机构自留、财政补贴或兜底、再保险、风险证券化。分析认为这四种方式均存在各自的优缺点,但基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本市场仍未成熟的现状,只有再保险是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方式中最适合的选择。因此,本文提出构建以再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第三章,我国现行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及其隐患分析。结合我国现阶段31个省、市、自治区农业保险试点状况,归纳和分析现行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分别包括:风险共担方式、共保体经营方式、赔付封顶方式、地方性巨灾基金、政府购买再保险方式。此外,本章节还对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难以有效分散所带来的隐患作出三方面的分析,得出可能导致农业保险供给方退出市场、需求方的需求迫切却无法满足、支持方(政府)无力承担的严重后果。第四章,我国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的重构。本章首先介绍了再保险的运作机理及其存在的重要性,并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发展现状,从政府、市场和企业的不同视角得出其发展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其次,对农业再保险的四种运作组织形式:商业性再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相互分保、政府主导下建立全国性专营再保险公司、政府直接提供农业再保险服务进行优劣分析。基于以上的分析,得出政府主导下建立全国性专营再保险公司或直接提供再保险服务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经营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了再保险相关制度安排。第五章,构建政府支持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制度。首先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现状,提出风险基金的发展中存在资金来源范围过窄、基金管理机构选择等问题。其次,以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的补充制度、向农业再保险提供赔付资金为出发点,设计巨灾风险基金的融资渠道、运作流程及投资管理方式。本文的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在于:首先,在广泛搜集和整理各省市农业保险及巨灾风险分散方式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较为系统的将我国现行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归纳为五种类型,并分析其各自特点及不足;其次,对于农业保险再保险的四种组织形式进行优缺点比较分析,在其基础之上重新构建适宜我国现阶段采用的再保险制度形式;最后,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发展的现状,从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以融资渠道、运作渠道、投资管理为重点提出构造政府支持的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