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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以法律的形式为国家所确认的收养制度可追溯到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典即公元前18世纪的《汉谟拉比法典》,其中就有关于收养子女的相关规定。收养在我国古代的通常是以“立嗣”“过继”等形式完成,而同时也存在着“收养遗弃小儿”的制度。这种传统收养制度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延续后代、养儿防老、抚存弃孤,这一制度的起源目前尚不可考,但是却贯穿于我国整个封建社会,甚至在民国时期依旧通行。进入近现代社会,随着工商业的繁荣和发展,生产力水平的得到快速提高,社会结构和社会观念发生了显著变化,非婚生子女人数不断增加。而这些子女的生活和教养问题引起了大多数国家的高度重视,其中完善收养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途径。不少国家掀起了收养的浪潮,使得许多因战乱和贫穷而失去家庭养护的儿童有了较好的成长和发展的条件,同时也使得一些本无子女的父母的亲情有了寄托之处。而两次世界大战又大幅度的增加了失养儿童的数量,因此进一步唤起了收养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上世纪末以来国际民商事关系得到不断的深化和发展,法律制度亦呈现出多元化,体现出国际化的趋势,涉外收养也日益变得普遍成为国际社会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随着涉外收养的发展,假借涉外收养的外衣大肆倒卖儿童器官、贩卖儿童,以及收养之后后的儿童遭受虐待、遗弃等一系列侵犯涉外收养儿童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涉外收养中采取措施重点保护儿童权益的行动已经刻不容缓,这是人权平等的需要,是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涉外收养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最大的送养国,虽然我国国内立法对涉外收养有着严格的规定,同时也有相关的国际公约保护涉外收养儿童的权益,但是这些法律制度和措施存在的相互交叉、各自为政和没有落到实处等问题导致涉外收养中儿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和全方位的保护。本文通过重点论述涉外收养中儿童权益的保护,以期通过本选题拓宽在涉外收养中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思路。本文一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通过厘清涉外收养中的相关概念为进一步论述的展开打好基础,其次全面分析我国和国际上涉外收养的发展和现状从宏观上对这一选题有一个准确的把握有助于对其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第二章通过对《儿童权利公约》和《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与几个主要收养国对涉外收养中儿童权益保护的分析和对比研究总结其成败得失并从中得到有益的借鉴。第三章全面系统的总结了我国涉外收养中对儿童权益保护现状与实践方面的问题。第四章针对文中我国涉外收养中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再结合国际上关于涉外收养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治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涉外收养中对儿童权益保护的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