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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因的逻辑哲学产生越来越深远的影响,然而,不断有学者批判蒯因的狭义逻辑观,认为他局限于将逻辑视为带等词的初等逻辑,远离了现代逻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学界不否认蒯因的本体论研究,认为它弥补了传统本体论超验性和思辨性方面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形而上学。我们在研究中惊喜地发现,蒯因的狭隘逻辑观和本体论承诺学说是其努力追求清晰性(clarity(1))知识的必然选择。蒯因追求这种清晰性的努力主要可见于两个方面。其一,蒯因严格区分逻辑的基本范畴,这种区分主要涉及符号的使用和提及、变项和模式字母、普遍词项和抽象单独词项、对于逻辑的对象性解释和替换性解释、外延对象和内涵对象、外延性语境和非外延性语境等。其二,通过语义上溯的策略,关联关于逻辑的本体论与认识论研究,并辅之以对于“分析性”的批判,通过本体论承诺语义学标准的澄清,回应关于逻辑方法和同一性等经典哲学问题。这些努力不仅有助于清晰呈现已有逻辑研究的目标及其进展,有助于把代理函数和同构概念应用于本体论的还原,而且涉及对于词项意义和指称的逻辑语义学研究,并对逻辑命题、属性、关系、有效性、真值、类、以及序偶等逻辑范畴作出了澄清。蒯因的本体论取向有力地支持了关于逻辑的认识论研究,其本体论学说与其关于逻辑范畴的探讨相关,它们共同构成蒯因对于逻辑理论建构机制的新解释,也彰显出蒯因逻辑哲学追求客观性和清晰性的科学精神。本文主体部分的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紧紧围绕着清晰性主题逐步展开。在第一部分,我们从逻辑是否包括集合论、蒯因对经典逻辑的论述、蒯因对变异逻辑的回应、逻辑是否具有可修正性、蒯因对现代逻辑的重要贡献、蒯因的逻辑思想等方面对蒯因的逻辑研究工作及其成果作了详细介绍,并将蒯因逻辑思想归结为六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即衡量逻辑的清晰性标准、只承认带等词初等逻辑的狭义逻辑观、逻辑的根本任务、逻辑及逻辑真理的两大根基、逻辑与外部世界的间接联系以及简化人类整个概念系统意义上的逻辑可修正性。在第二部分,在解析和总结西方传统本体论研究及其局限性的基础上,深入解析蒯因关于本体论承诺的语义学标准、识别实体的同一性标准以及本体论的相对性,并通过回答常见的相关逻辑哲学问题,论证蒯因本体论承诺学说的系统性与解释力。在第三部分,主要辨析蒯因自然主义哲学取向与其本体论的融贯性问题,除了集中呈现蒯因基于哲学追求清晰性的传统逻辑观转变,批判地反思其关于自然类的消去主义倾向,我们将澄清其集合论立场关于类的预设,并结合对其初等逻辑相关预设的分析,揭示蒯因逻辑哲学理论中存在的冲突,论证消除冲突的希望在于摒弃弗雷格、罗素等人的逻辑主义纲领,把非逻辑的集合论纳入蒯因逻辑哲学的整体理论建构之中,以满足自然科学理论的需要。第四部分是前三部分的升华,系统阐述了蒯因在逻辑研究和哲学研究中努力追求清晰性目标的重要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和不足之处。首先从西方哲学注重数学和逻辑的重要传统、清晰性在蒯因逻辑理论和本体论承诺学说之间的纽带作用以及蒯因对哲学的两大贡献等方面,深入发掘蒯因努力追求清晰性目标的重要理论价值。与此同时,蒯因所追求的清晰性充分体现了批判性思维的精髓,批判性思维又正好能够根除重直觉和了悟的中国传统文化温床中一些根深蒂固的思维陋习,并且能够有效地培养人们的创新能力,从而有力地凸显了蒯因努力追求清晰性目标的不可忽略的实践意义。此外,追求严格的清晰性,会导致其狭义逻辑观偏离现代逻辑的主流思想,甚至成为现代逻辑发展的绊脚石;还会导致其本体论承诺学说仅仅适用于部分数学或全部传统纯数学的狭小范围,大大降低了其普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