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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的兴衰总与吏治的好坏,政治的清明程度有关,贪污腐败的盛行总能使一个强盛的政权最终走向灭亡,有时其速度极其惊人。而如何使一个新政权真正的有所作为,并逐渐发展直至强大和强盛起来,却又是一个人们一直在探讨而又始终难以找到答案的课题,其中吏治难清与贪污腐败常常是千百年来始终困扰政治家的关键一环,成为他们难以解开的结和难以言说的痛。1927年,蒋介石奠都南京,中国历史上又一个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政权建立即人们通常所称之南京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完成中国形式上的统一,跃跃欲试,力图有所作为,在与各种政治力量角逐的同时,进行了一场整顿吏治、治理贪污、刷新政治的活动,并为此建立了一套以监察院为主要代表的中央整贪机构,颁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试图树立一种廉洁有效政府的形象,使中国回到有秩序的社会中来。河南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又不可避免的具有河南的一些特征,这一时期河南从总体上来说基本上秉承了中央的精神,执行了中央的政策,同样也建构了一系列的整贪机构,采用了一系列的整贪制度,同时又根据本省情况对中央的政策和法令有所发展或变异。本文试图对1927—1937年间的河南省政府所进行的整贪活动进行研究,以考索其整顿贪污腐败、整治吏治,建立廉洁有效政府的历史轨迹,从而以史为鉴,为今天的廉政建设提供借鉴。本文共分三部分:一、1927—1937年间河南整贪体制的建构。通过对这一时期河南政界的贪污腐败状况、南京中央政府的整贪诉求、河南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对整贪的认同进行考证和梳理,交代当时河南省政府整顿贪污腐败势在必行,是由当时客观环境决定的,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然后论述河南整贪体制的建立,建立一个以法律和制度为最终衡量标准和尺度高效运转的体制是这一时代的目标之一,更是推动整贪运作有效进行的有力保证,客观现状和时代的需要逼着河南省政府建立了一套以监察使、中国国民党河南省党部监察委员会、河南省地方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河南省高等检察处、审计处、河南省地方税捐监理委员会等为主要代表的整贪机构。二、河南省政府的整贪实态。这一时期河南省政府除设置了一套整贪机构外还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各个机构的运行,如交代制度、视察制度、审计制度、公务员考试制度、人才登记制度、公务员调验制度、告密制度等来规范政权系统的整贪运作,这一时期的河南整贪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惩戒和处罚了一部分贪污腐败分子,吏治有所改善,政治有所刷新,河南的社会转型向前推进了一步,也进一步推动了河南现代化的进程,然而,总体上来说终究成效不大,是一场失败的整贪运动。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河南整贪评析。1927—1937年间的河南省政府设置了一套整贪机构,建构了一系列整贪制度,并真正施行了整贪运作,进行了整贪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动了河南现代化的进程,然而,由于历史情境的复杂和时局的多变,主要是战争的因素和中国处于一个现代化的转型期,导致不能有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操作整贪的过程,最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他毕竟是一种对整贪活动的积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