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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作为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其好坏直接影响到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适应新形势下对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应重视建设生态文明,这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科学的思路指引。生态补偿,作为近些年来学术界提出的较为前沿的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经济手段,其有效性得到了国内外实践的检验。作为生态环境良好的鄱阳湖流域,为长江中下游的水生态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而对国际社会来说其极具科研价值。如何既呵护住这最后一湖清水,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又不使江西经济发展陷入受制于保护的困境,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和制度保障。本文通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研究得出如何通过调整现有的财税政策来有效实现鄱阳湖流域的生态补偿。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鄱阳湖流域资源丰富,对它的开发与保护意义重大,应通过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筹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价值的补偿资金,并且规范流域不环保、不集约的生产生活行为,实现流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二、流域的自然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而市场行为主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会主动进行生态保护,为获得的生态资源付费,需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来实现社会目标的最大化。三、财税政策,作为政府的一种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对鄱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支持。但现行生态补偿性质的税费政策种类少、征费标准偏低,且多为惩戒性质,对企业和个人采用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的积极性调动不强,筹集的有限经费不足以实现对流域建设和资源消耗的补偿。受发达国家成熟生态税费体系实践的启示,本文从调整财政转移支付,为流域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以及建立生态税收体系,通过政策设计引导、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生活行为两方面,设计鄱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财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