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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贸易历来是我国民族工业的支柱。入世后,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关于纺织品配额一体化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的相关条款,从2005年1月1日起,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设限国将取消对中国配额限制,对相应产品中国将不再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这意味着世界纺织品的贸易将实现完全自由化。但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与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不相符的有关规定,使我国已成为纺织品出口受限国别最多、受限产品范围最广、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而由于我国在纺织行业方面的立法缺陷使得上述情况日益严重。目前,针对欧美一些国家不合理地利用一些国际贸易制度对我国国际、国内纺织品市场实施歧视性政策的事实,只强调权利的行使而没有确立相应的约束机制,由此导致的纺织品贸易摩擦,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特别是05年纺织品配额取消后,为更好地应对欧美对华的纺织品特保措施和纺织品贸易摩擦,制定一套健全的纺织品贸易制度更是势在必行。为从法律上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本文试分析了中国入世时到入世后的纺织行业现状和面临的贸易困境,并针对我国纺织品贸易现在遭遇的各种贸易纠纷、摩擦、各种贸易壁垒和特保措施,从法律角度探索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探讨了怎样才能合理地利用WTO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和原则对我国的纺织品贸易进行合理的规制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