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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转处”这一术语在我国算是比较新的提法,当前还没有专门的论著,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较多见的成果是从国外的制度理念角度来探讨的,论述制度建构的也较少。因此,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很大的研究空间和研究价值。有鉴于此,本文将立足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来探究犯罪少年脱离严厉、冗长的正式刑事诉讼程序,以避免和减少正式的刑事司法程序给他们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从而保全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社会化轨道的机会。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是一整套制度,而非单个的具体措施,其适用范围包括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本文将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参照国际标准和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拟提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设想。具体说来,本文由五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国内外文献回溯;第二部分: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概述。此为论文的理论部分,主要界定了少年、少年司法转处制度概念的定义、少年司法转处制度产生理念及理论基础、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基本特征等。第三部分: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国际准则参照和域外经验借鉴。以联合国确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国际准则为参照为标准,以美国、德国、英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经验为借鉴,为下文构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设想做铺垫。第四部分: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实践评析。立足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从我国立法及司法两大实践方面进行分析,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其进行分析论述寻找其产生的原因。第五部分: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设想。笔者认为我国少年司法转处制度的构建应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基本原则,尽量减少司法干预原则,贯彻全面调查原则,社会矫正帮教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少年取保候审制度、实现附条件不起诉程序、提高缓刑适用率、扩大假释和监外执行的运用,为保障制度更好施行还应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最后:结语,总结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