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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鉴别一个国家的法治是否文明,诉讼制度是否健全,关键性的标准之一即是看刑事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是否在一国宪法及各部门法上得到了有效保障。长久以来,对于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我们国家一直重视不够,导致存在许多不足,总的来说,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我国宪法对于一些重要的刑事被追诉人权利尚未规定,而且对于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往往只停留在条文,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下位法的刑事诉讼法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护一直以来也缺乏应有的尊重。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宪法作为最高法,却被“高高悬起”,与司法活动严重脱节,不利于保障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因此,应重视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之间的联系,先行在宪法上确立刑事被追诉人的重要权利,后在宪法的指引下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制度,建立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如此才能真正保障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本文在分析我国对于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对于被追诉人权利保护的经验,结合现有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国宪法及刑事诉讼法对于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初步提出建立与完善我国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保障的意见建议。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界定。对刑事被追诉人的概念以及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特点以及保障其宪法权利的意义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域外对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保障。通过比较分析英美日等国对于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保护现状,从而总结出域外各国普遍公认的以上升至宪法高度的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第三部分:我国对刑事被追诉人的宪法权利保护现状。对我国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概括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导致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保障对策。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两个方面入手,加强两者对刑事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双管齐下,使我国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保障实现真正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