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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理论和公民社会的兴起使政府与社会的边界趋于清晰,政府与社会成为提供社会公益的共同合作伙伴。非政府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之外的重要社会主体,其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等特性决定了它在提供社会公益中的独特优势。目前,非政府组织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成为社会公益的重要提供主体,是政府管理社会和服务公众的重要助手,为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和实践阶段,各地的实践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但是非政府组织在提供社会公益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为切入点,借鉴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总结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问题,对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困难障碍进行梳理分析,最后进一步探索非政府组织有效提供社会公益的对策。本文所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1)比较分析法。通过分析国外、国内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应的政策措施,比较我国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现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新思路。(2)归纳法。从目前我国一些地区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实践中,归纳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3)实证分析法。结合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具体实践,对其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效提供社会公益的能力。本文以非政府组织理论为指引,以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为主线,首先界定了非政府组织、社会公益等基础概念。其次,在介绍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基础理论和西方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发展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可行性。再次,结合我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实践,总结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公益意识缺失,出现“公益腐败”“公益低效”“公益异化”等负面影响;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缺失,表现在资金缺乏、经费不足、缺乏自治、自律、诚信,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方面;非政府组织合法性不高;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的定位不清;评估监督的缺失等。最后,针对非营利组织提供社会公益中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非政府组织有效提供社会公益进行了探讨:通过加大公益理念的舆论宣传,推广公益品牌意识,提升公信力和强化职业道德,重建公益理念;健全科学合理机制,拓宽筹资渠道以及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提升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能力;通过健全法律和解决从事人员的社会保障,营造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的良好环境;建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良性协调互动机制;通过加强社会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构建评估体系来完善非政府组织提供社会公益运作的评估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