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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源于当前欧盟共同外交政策中存在的矛盾现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疑问。欧盟因乌克兰问题在对俄罗斯采取集体性的外交和经济制裁时,匈牙利、塞浦路斯以及希腊等国却采取了并非完全一致的政策,它们一方面参与欧盟的共同对俄制裁行动,一方面却与俄罗斯进行广泛的合作,这些合作既有政治领域的、也有经济和军事领域的。这三个国家一度被称为欧盟的“特洛伊木马”。虽然欧盟对这些国家的行为进行了干预,但这并没有改变匈牙利、希腊以及塞浦路斯三国的既有对俄政策。在欧盟对外行动随着《里斯本条约》实施而变得更具有操作性,更强有力的情况下,为什么其成员国还会采取与欧盟相悖的行为?是欧盟共同外交政策自身的问题,还是成员国利益考量的结果?成员国在何时何种条件下,会采取与欧盟一致的行动或者相反?对于这些问题,现有以体系为中心或以国家为中心的理论并不能做到令人信服的解释。本文在总结已有研究基础上,提出新的解释变量,尝试进行理论化分析。本文提出欧盟外交政策与成员国外交政策之间关系的普遍性假设,即成员国外交政策与欧盟外交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彼此存在适应与再调整需求;其次,本文从欧盟外交政策类型、成员国利益相关性两个解释变量入手,构建分析框架,对欧盟与成员国外交关系进行分析;第三,本文通过法、德、英在欧盟东部伙伴关系政策与对伊核政策中的行为为案例对本文理论假设进行检验。本文对于认识欧盟与成员国在外交政策领域的互动关系研究,对于认识当前欧盟发展状态、特征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本文提出的第一个解释变量——欧盟外交政策类型,包括结构性外交政策和关系外交政策,可以打开欧盟外交的“盒子”,进行更为针对性或具体化的分析。本文提出的第二个解释变量——利益相关性,提供了从成员国层面解释国家对外行为的重要考量因素。由于欧盟共同外交与成员国外交的不同特征和利益关系,利益相关性在解释成员国与欧盟、第三国的彼此关系调整中,具有明显说服力。由于欧盟仍处于一体化进程之中,其与成员国的外交关系也在不断变化,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对研究条件和时间进行严格设定,以保证分析的客观性。本文研究得出结论,结构性外交政策与高利益相关性会促使成员国政策适应,采取与欧盟一致的对外政策或行动,而关系性外交政策与低利益相关性则会导致成员国进行调整,采取消极甚至背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