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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财政经济能力增强,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稳步提高;与此同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相对滞后,供给水平低、均等化水平低的问题日益显现,与我国社会倡导的公平、正义、共享的发展理念之间矛盾日益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民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提高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的文化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文化权是人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人享有文化娱乐、文化消费、文化教育、文化创造、文化审美等文化生活与文明进步的权力的总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政府向全体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居民提供数量相当、质量相近、可及性程度大致相同文化基本公共服务,供城乡居民大致均等化地享受。它的发展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也有利于提高公民文化素质,社会和谐,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然而,出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社会结构长期约束及体制机制的阻碍,地区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并不均衡,而且差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要使全国人民大致均等地享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还有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本文通过对2010—2015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数据进行搜集、处理、分析,以31个省市区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从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和产出两个维度确立9个具体指标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归一化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得到评价结果。根据结果,分析形成当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格局的主要原因,对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多元化的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建设、提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使用率、提高公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等,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