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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一部重要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它对解决中国现阶段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于2009年10月开始实施,至今已有一年时间,研究其实施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得出一些建议,对促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进而对解决中国现阶段经济迅速发展与环境污染破坏的尖锐矛盾有很大帮助。规划环评是指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通过规划环评能够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环评设定了一些原则性条款,但因为没有可操作性而使得这个制度落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出台以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实践一直以来仅局限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出台细化了规划环评具体实施的内容,使得规划环评制度进一步完善。但是,该条例在评价范围、评价主体、法律责任等方面仍有很多不足,同时在法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第一部分从我国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背景、目的、意义入手,分析了规划环评制度在我国实施的社会背景和必要性,认为规划环评制度的完善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其实施是必然的趋势。第二部分对中国规划环评立法现状与规划环评案例进行了分析,对我国规划环评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并分析形成现状的原因。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外先进规划环评制度的经验介绍,将我国的制度与国外规划环评的制度进行比较,最后提出贯彻落实《规划环评条例》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