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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2001年颁布《信托法》以来,信托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截止到目前拥有的十万亿人民币的规模,在我国金融市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背景之下,如何使这部分资金能够得到活跃的运用,对于促进我国经济迅猛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信托所有权财产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流转业务是促进信托业资金流动的钥匙。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是其流转内容的关键环节。笔者试图通过分析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及转让过程中的限制、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规则以及转让生效涉及的登记问题,对受益权转让的实施规则提出完善建议。本文除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