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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即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其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也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存在的差异和矛盾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集中反映。城中村改造,对于加快城市化进程,解决规划布局不合理、用地浪费、环境卫生脏乱差和社会治安问题,合理整合城市要素、扩容提质、提高城市功能、全面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城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城市,从整体上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任务。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也在日益扩展,城中村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在许多大中城市中都普遍存在着城中村的现象。城中村的存在和发展同时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城中村问题也因此成为了各地城市政府急需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成为许多专家和学者关注和研究的社会课题。 城中村改造之所以称之为政策性课题,主要是基于城中村的地域性、特殊性和阶段性而言的。在城中村改造中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要创造性地制定政策以化解改造中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尤其要处理好多方利益群体在改造中的权益分配,通过改造实现多方受益。但这一切又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研究和制定城中村改造政策是一项复杂而艰辛的过程,集中表现为政策的系统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政策的制定直接影响城中村改造的进程甚至是成败。在城中村改造的“五个转变”(即城中村村民转变为城市市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全民所有制、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股份制经济组织、农村性质的村庄转变为文明城市社区)中1,集体土地处置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务(因为土地法律制度本身就很复杂),其关系着改造资产的配置、改造模式的选择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未来发展。 本文从我国城中村的成因,城中村改造的现状进行分析,对城中村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城中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述,并以太原市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为例,突出论述了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所充当的角色,以及政府在进行集体土地处置时如何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如何规范行政行为和审批程序进行了研究。根据研究成果提出了完善我国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策略和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