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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形色色的因素对人们的婚姻生活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影响。近些年来,家庭暴力在人们视野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我国家庭暴力的现象非常普遍。有数据显示,全国约2.7亿家庭中,有大约三成的妇女曾遭受过来白丈夫的家庭暴力,且家庭暴力案件中男性施暴者占九成,家庭暴力每年约导致近十万个家庭破碎。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夫妻双方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通常,人们只认为丈夫殴打妻子才是家庭暴力,而子女殴打老人是一种不孝、父母打骂孩子是一种教育。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但人们却往往难以将子女殴打老人、父母打骂子女与家庭暴力相联系。究其原因,一方面受中国传统男尊女卑家庭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的内部纠纷,家庭暴力如何产生、产生之后该如何解决等问题都是家庭内部两个人抑或是几个人的事情,与外人无关;另一方面,由于遭受家庭暴力并不是一件“光彩事”,很多受害者出于维护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面子”,不愿向外界透露自己的遭遇或向外界寻求任何帮助。2011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其妻子Kim实施家庭暴力的事件进入公众视野,一时间舆论将家庭暴力这个词语推向了风口浪尖。随着此案的曝光,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案件被人们所关注,在一些人纷纷对施暴者进行谴责的同时,更多人将眼光放在了如何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保护以及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写入法律,其中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等,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在针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采用民事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事件中的受害人提供救济,并对施暴者进行惩治。2015年12月,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出台,该法最大的亮点就是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新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新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民事保护令制度的规定来看,我国民事保护令制度仍处于萌芽阶段,仍存在立法不完善、性质界定模糊、操作程序欠缺、执行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反观国际,民事保护令制度现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措施,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开始使用民事保护令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制度在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已趋向成熟并且在实践中逐步得到了完善。本文中,笔者采用文献分析、比较与综合研究的方法,从民事保护令的起源——家庭暴力入手,充分对家庭暴力的现实状况、理论构成进行分析。纵观世界各国和地区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所采取的通用做法——民事保护令制度,明确民事保护令制度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突出作用,并通过对比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民事保护令制度方面的立法经验,再结合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环境及法律中关于民事保护令制度的规定,指明我国民事保护令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根据笔者的分析和思考,提出对构建我国民事保护令制度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