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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安徽省某农村地区留守儿童虐待与忽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为进一步开展针对性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2009年12月,在安徽省长丰县整群抽取3所中学和5所小学,对所抽取的全部中学生和小学三至六年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3169名中小学生。使用自编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与相关生活经历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指标、儿童虐待与忽视情况、家庭功能量及生活质量等;对目标人群进行调查,了解留守儿童虐待与忽视情况,并对其虐待与忽视的影响因素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本次调查中留守儿童1694名,占学生总数的58.1%;儿童忽视报告率为67.4%,儿童虐待报告率为54.4%;留守儿童忽视报告率70.2%,高于非留守儿童忽视报告率6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322,P<0.001);留守儿童虐待报告率为51.4%,低于非留守儿童虐待报告率5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787,P<0.001);同一性别留守儿童忽视报告率均高于非留守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743,P=0.003; χ~2=5.461,P=0.019);男生中留守儿童虐待报告率低于非留守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9.910,P<0.001);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不同家庭功能忽视与虐待报告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双亲外出、联系频率较少(极少联系和从不联系)、同辈或自我监护、家庭功能障碍(中度和严重障碍)等是留守儿童忽视的危险因素;留守起始年龄较早(6~10岁)、寄宿等是其保护性因素。留守起始年龄较早(≤5岁)、联系频率(有时联系和极少联系)、家庭功能障碍(中度和严重障碍)等是留守儿童虐待的危险因素;双亲外出、留守时间较短(6~10年、≤5年)、监护类型(隔代监护和亲戚监护)等是留守儿童虐待的保护性因素。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留守、寄宿、家庭功能障碍、生活质量状况差的儿童更易发生忽视;留守、男生、年龄小、父亲去世、家庭年收入高、师生关系差、学习成绩差、家庭功能障碍、生活质量状况差的儿童更易发生虐待。联系频率较少、家庭功能障碍、寄宿的留守儿童更易发生忽视;留守起始年龄较早、联系频率较少、单亲监护、家庭功能障碍的留守儿童更易发生虐待。结论该地区留守儿童虐待与忽视报告率高于非留守儿童,儿童的虐待与忽视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留守、家庭功能、监护类型起主要作用,应该针对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减少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虐待与忽视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