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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一个组织体,是以无数个家庭为基础的大团体,家庭的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夫妻间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财产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夫妻约定财产制度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夫妻约定财产制从契约自由原则出发,充分尊重了男女的自主意识,也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特点,是时代不断向前发展的趋势。纵观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从古代到现代,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法规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得到补充、修改、完善。1980年《婚姻法》的确立和2001年再次修改,使得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每一个法律制度的诞生都会伴随着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虽然目前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展露了一些成效,但仍欠缺明确性、操作性和系统性,让群众和司法实践都陷入了一定的困惑中。本文借鉴了一些典型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从理论上深度剖析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内容和结构方面的缺陷问题,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提出必须确立以保护第三人利益以及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秩序为大原则的指导思想,并进一步提出相关的完善对策。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共分四个部分,约三万余字。第一部分,夫妻约定财产制概述。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和特征,接着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进行辨析,为下文的深入研究作铺垫。第二部分,深入研究了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首先从历史演进入手,分别阐述了中国古代社会、近现代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婚姻财产制的立法发展;然后对我国目前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细致分析;最后总结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发展的制约因素。第三部分,是外国的立法借鉴。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外国的历史演进,然后从六个方面对外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包括:立法模式,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法律效力,时间以及变更、撤销等问题。第四部分,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思考。分条列举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缺陷问题;接着在借鉴外国成熟立法规定的基础上,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