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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一般都处在相对的优势地位,掌握着主动权和信息优势,而目标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往往处于劣势,其合法权益在收购过程中往往易于遭受侵害。因此,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频繁发生,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的法律规制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尤其在收购人采取一致行动的情况下,由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比较隐蔽,证券市场上的其他主体及证券市场监管者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相应的信息,使一致行动人很可能通过信息不对称牟取利益、规避其本应承担的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义务,从而对目标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威胁,损害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以在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的法律规制中,对一致行动的规制受到了相当的重视。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在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中引入一致行动法律制度,为一致行动人设定与其优势地位相称的法律义务,加强对一致行动的监管,规制其不法行为,以保障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相关法律也渐次对一致行动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我国新修订的《证券法》更是在高位阶上引入了一致行动制度,但这些规定还不够系统完善,不能满足有效规制一致行动的要求。而对于一致行动法律制度的学术研究相比对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的研究可谓百不得一,也比较零散,不够系统。缘此,笔者逞初生牛犊之勇,不惭学识之浅薄,对上市公司收购中一致行动法律制度以及我国的立法完善作一研究,以期能有一得之愚。本文系统分析了上市公司收购实践中一致行动的动因、一致行动的合理性、对一致行动加以规制的法理基础以及规制一致行动的原则。在对上市公司收购一致行动的规制中,一致行动的主体资格、一致行动人的界定、一致行动的客体,一致行动人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这些问题都是公法监管一致行动的重要内容,本文对这些问题着重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详细分析了一致行动的动因;依据契约自由及其限制的理论,系统论证了一致行动的合理性、对一致行动予以规制的法理学基础;提出了规制一致行动的基本原则、具体原则的表述及其内容;并对一致行动的主体资格进行了详细分析。对于一致行动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即一致行动人的界定,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加以研究,结合我国的立法演进和现实发展,对完善我国法律对一致行动人的界定提出了一些看法。对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则根据一致行动的特点着重论述了在此特定情境下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及法律责任特有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