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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我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激活了人力资本存量,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接下来的一系列制度变迁更是促进了农村人力资本迁移,释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的落后局面得到了较大的改观,城市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1949年以来的近60年里,我国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重心转移,现代要素已经明显地突破了传统经济社会体系的循环,新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正在形成,当代社会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制度结构均已发生显著的变化。但是由于城乡发展的长期不协调,20世纪末我国出现了严重的“三农”问题。“人力资源质量的改进是经济增长的一个源泉”,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关键之一就是要促进农村人力资本发展。本文在借鉴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研究和批判吸收现代人力资本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界定农村人力资本发展的内涵入手,先对农村人力资本发展的制度进行了阐述,然后具体分析了传统集体产权背景下和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变迁中的农村人力资本发展。传统集体产权下农村人力资本是一种畸形发展。因为,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与经济发展、个人收益之间的联系被割裂开来。所以,农村教育、培训和医疗事业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农村人力资本的存量增加了,而劳动生产率却出现了下降,经济发展出现了停滞和倒退。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村人力资本产权得以逐步完善,农村人力资本得以全面发展,带动了我国农村和城市的快速发展。但是农村人力资本发展仍面临教育和医疗的“泛市场化”、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偏少、农村教育与培训改革滞后导致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农村劳动力自由迁移受限制等主要问题。总的而言,人力资本产权是农村人力资本发展的核心,公共财政支出对于农村人力资本积累具有重要意义,从长期来看,体制和素质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双重“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