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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外部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状况从而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近些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不断出现问题,之后上市公司就会进行财务重述。所以财务重述现象是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很好的视角。而由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出现导致上市公司需要重述其已经发布的财务报告则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因为重大会计差错的性质通常更严重、金额也更大。所以本文重点关注上市公司“重大会计差错”的发生以及由此引起的财务重述现象。 目前国内外针对财务重述的动因、影响因素、后果等都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而其中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我国则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关注。近些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已经越来越强大,不容忽视。所以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有意愿参与到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但由于不同类型的机构引入我国的时间、投资方法和目的等的不同,它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也各有差异。所以本文除了研究机构投资者整体对上市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财务重述的影响外,还采用CSMAR数据库中对机构投资者的分类方法,研究包括证券投资基金、QFII、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银行、财务公司、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在内的九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财务重述的影响。另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还会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以及运行相关,所以本文还研究内部控制质量对上市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财务重述的影响。除此之外,本文还进一步研究机构投资者和内部控制质量的交互效应对重大会计差错财务重述的作用。 由于目前多数研究将年报重述等同于财务重述,所以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探究性质更加严重的重大会计差错财务重述,能够丰富国内对财务重述的相关研究,而且可以拓宽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领域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为政府监管者提供一定的经验证据,为上市公司在选择投资者时提供方向性指引,也为个人投资者在分析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时提供启示。 本文的研究结论包括三部分:第一,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比例越高,重大会计差错发生可能性越低;证券投资基金、QFII、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三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重大会计差错发生可能性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其它类型虽然是负相关但并不显著;内部控制质量与重大会计差错发生可能性显著负相关;机构投资者总体和内控质量两者的交互效应并没有显著降低重大会计差错发生的可能性。第二,机构总体持股可以显著降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行为的发生,但不稳定;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行为的发生之间显著负相关但也不稳定;内控质量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行为发生可能性显著负相关;机构投资者与内控质量的交互效应并没有显著减少重大会计差错财务重述行为。第三,机构总体持股比例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对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显著正相关;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中,只有信托持股比例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对净利润的影响显著正相关,而其他类型的机构投资者都没有显著影响;内部控制质量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对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显著负相关;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与内部控制质量两者的交互项与重大会计差错重述对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总体来说,我国机构投资者已经初步具备积极监督上市公司并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的能力,但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另外,有效的内部控制也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起到正向的调节作用,但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内部控制的交互效应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