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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改造力度的加大,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房屋拆迁对实现城市规划目标,推进城市环境面貌更新,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经济性都很强,非常复杂又十分难做的工作。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所引发矛盾的集中体现,它汇集了国家政策法律、土地制度、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诸多问题的焦点,涉及到政府、开发商、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被拆迁群众等多元利益。近年来,因城市房屋拆迁、居民安置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加,并日益恶化,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和个人住宅用地都是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稀缺性及其价值并未受到重视,此时,危旧房屋的重建和翻新都是由政府或单位予以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研究未显现其意义。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土地使用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由传统的无偿无限期土地使用制度转变为有偿有限期土地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和住房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可以进入市场流通,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识到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经济价值,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受到高度重视。为规范城市房屋补偿和安置工作,使拆迁顺利进行,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为此,各地区根据各地的实际也制定出相应实施办法。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在具体实施中确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日益突出,充分体现出国家、开发商、居民等的利益争端,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迫切需要深入研究此问题。本文以江北城房屋拆迁补偿为例,对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的现状进行了剖析,指出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从完善补偿制度、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评估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完善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策建议。全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文献综述。对国内外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研究的动态进行了综述和评价。第二部分,总论。介绍了本论文研究的背景、意义、主要研究的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三部分,介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理论基础。主要从地租地价理论、产权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以及博弈论等五方面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了概述。首先对城市房屋补偿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提出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应遵循的原则。认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应遵循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和迅捷原则:第三阐述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和方式。补偿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房屋和附属物收益权以及未到期的出让和租赁土地使用权。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方式、产权调换方式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等三种;最后分析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1、分析了当前确定城市房屋补偿标准的方式,包括政府规定补偿标准、拆迁人认定补偿的标准、被拆迁人要求补偿的标准、实际产生的补偿标准等四种,2、介绍了确定城市房屋补偿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区位、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和用途等四个方面。第五部分,以重庆市江北城为例,对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本身的缺陷。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完善、没有建立土地征收制度、“公共利益”界定不清楚、缺乏房屋拆迁听证制度等等;2、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包括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偏低、没有考虑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城市房屋增值收益中政府投资部分未在拆迁补偿中得到体现等3、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体系不健全。第六部分,提出完善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对策建议。首先提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从建立和完善城市房屋拆迁法、推进拆迁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公共利益的边界、建立健全房屋拆迁听证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然后提出完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过分析世界各国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我国部分城市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公式,进而对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完善;最后提出完善重庆市主城区房屋拆迁评估体系。主要从规范拆迁评估行为和完善拆迁评估方法两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第七部分,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