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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散曲发端于宋金之际,兴盛于元代。是继诗、词之后,在民间小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合乐歌唱的新诗体。包括小令、套数和带过曲三种形式,散曲只有曲子不带科白,只用来清唱,不用于舞台演出。虽然在体制上散曲有别于诗、词。但它和诗、词等文学样式一样,无论是抒情、叙事,还是写景、写入都能极尽其事。就写入而言,元曲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比诗词中的人物形象更活泼,更丰富。从帝王将相、文人游子、隐士名贤,到农夫渔夫、思妇怨妇泼妇、再到歌妓老鸨等,可以说元散曲中的人物形象应有尽有。这些人物形象无一不是作家心血的凝合、情感的融汇、心声的外露。 元散曲中人物形象繁多,这些人物形象不仅在类别上异于其他文学样式中的人物,而且在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法上也灵活多变。有时作者通过极度夸张的手法突显人物形象。有时作者通过对典型事件的叙述勾勒人物形象。有时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讽刺效果,作者还会通过假托虚构来完成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有时作者又借助于反衬烘托的手法,在欲显故隐、烘云托月中把人物形象凸显出来。有时作者用“我口言我心”的手法,通过人物自己内心的独白和语言张扬人物的性格,使其形象在语言的表露中展现出来。有时作者也借助于铺陈渲染的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而且元曲家塑造的人物还具有鲜明的特点:一、刻画出的人物形象鲜明,性格和特点突出。二、不自觉的体现出模式化和个性化的双重倾向。三、在塑造人物的角度问题上,元散曲中体现出化身和旁观等多维度。 此外,元代的社会制度、文学新风、文人的特殊境遇也不同于其他朝代,所以元曲的创作不仅寄寓着作者的某种意图,也从侧面反映着元代社会的现状。这就从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赋予了散曲的社会功能,而散曲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塑造也就相应的具有了社会功能。就散曲中人物塑造的社会功能而言,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娱乐功能、讽刺功能、展露志趣、人文关怀、为舞台形象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