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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为研究的基础理论,在思考中国古代审美基本形态之一—“意境”的同时,结合新闻作品,探询新闻意境审美的理论基础和客观发生机制。以审美的实质(美学意义上的美)是“意境美”为中心红线,论述新闻意境的客观存在和发生作用,以分析新闻作品的意境美,阐明新闻意境美在新闻作品的运作过程,得出新闻意境不仅有美,而且可以审美、创造美的论点。“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三大审美形态之一,是古典文学批评独创的一个概念,准确的说,是文艺作品中所描绘的生活图景、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我国古代作家很早就有这方面的探讨,并且在很多文艺创作中都涉及到物与情的关系。意境理论在我国源远流长,它的发展经历了萌芽、发展和成熟三个时期,已经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美学范畴。由此,古今的艺术家得出一个结论:作品只有创造出意境,才可以称之为艺术,才能给人以美感。新闻作品是艺术形式的一种,那么它必然承担被审美的责任。马克思在关于“什么是美”的论题上说过,劳动创造了美,既然新闻作品是劳动的成果,那么无论从西方美的根源还是中国古典美的历史,新闻都应该被提及美。结合中国审美的实质,新闻意境当然就成为新闻审美的关键所在。新闻作品中,记者所秒的真实的生活形象,和记者所要表达的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情调,这就是新闻意境。新闻意境汲取了意境的审美特征,是一种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是记者在新闻中提供的真实、形象的个性画面(境像)和记者的情感,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意蕴)水乳交融,给人一种身临其境之感而形成“意境”。这个概念有三层意思:其一,新闻意境必须是真实的,情与景不允许合理想象,更不允许虚构,而是客观实在的。其二,新闻作品中所创造的境界是会说话的、能够充分揭示主题的事实描绘,不是无病呻吟,为写景而写景,为抒情而抒情,而是情在事实中,景在人心里。其三,并非所有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