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筹划”出自1935年“英国税务局长诉威斯特大公”一案①。在我国,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以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管理以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相关税收筹划行为研究、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大量涌现。近些年,税收筹划在中国迅速发展,更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界精英开始致力于税收筹划的相关研究,目前一些大型集团公司也开始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本文通过实证分析,选取沪深A股2011-2015年之间这五年的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为样本,再从WIND数据库中获取这些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利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实证检验。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其一选取企业税收负担率(TB)这一税收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研究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探索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因素,税收负担率主要与盈利能力、财务杠杆、公司规模、经营状况、资产密集度有关,接着利用上市公司的真实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与回归分析来验证这些因素对上市公司税收负担率的影响,进而推演出其对税收筹划意愿的影响程度。其二选取企业实际所得税率(ETR)和税收节约(TE)为被解释变量研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央企与地方性国企的税负状况以及税收筹划行为的区别。求出各变量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差等进行描述性统计,首先利用P检验判断变量之间是否有相关关系及其方向性,其次利用T检验来验证国有和民营、央企与地方性国企的实际税率与税收节约是否存在显著差别。基于产权安排与税收筹划的理论分析提出假设,设计模型,通过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来进行实证检验,探讨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倾向性。本研究得出结论如下:第一,基于不同的产权性质,民营上市公司比国有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更积极: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明确简单,从而财务成本等非税成本较低,使其有更强的税收筹划动机;国有企业的企业目标包括经济、政治双方面要求,而民营企业仅仅包含经济目标,因此,民营企业较国有企业相比有着更强的税收筹划动机;国有企业基本上集中于涉及民生的垄断行业,基本上不存在竞争压力,使其进行税收筹划的倾向较弱;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的政治关联程度较高,在“反腐倡廉”建设的背景下,企业会更加受到税务监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重点关注,企业为了更好地保全自己会采取保守的税收筹划手段。第二,地方性国企比央企的税收筹划行为更保守:中央官员的选拔任用与其绩效有直接关联,这就使经济领域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2014年以来,我国针对大型央企实施的众多“红利政策”,使中央资源干涸,治税权逐步下放到地方,并且地方政府主要是利用税收手段来创造政绩工程,中央国企实际所得税率较高。本文基于企业的不同产权性质来研究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选择,总共有三个创新之处:(1)本文的研究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分析论证国有企业(包括央企和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的税负情况,理清了产权性质与企业税收负担的关系。(2)本文运用税收节约TE以及企业实际所得税率ETR两个变量来代替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Taxplanning,解决了税收筹划行为的不具公开性和难量化的特点,并进一步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选择做了定量分析。(3)本研究首先验证了税收筹划行为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产权性质安排与税收筹划行为的研究,更科学严谨,使人信服。本研究带来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如下:首先,本文实证研究得出上市公司税收筹划意愿的影响因素,助推了实证研究在该税收筹划影响因素方面的应用。其次,研究企业产权性质与企业税收策划行为的关系,充实了我国有关税收筹划决策的影响因素理论研究。再次,本研究为现实经营活动中企业对税收筹划行为的选择提供一个分析参考框架,指导企业更科学地制定适合自己的税务战略。而且,本研究深入地分析了不同类型上市公司实际企业所得税率和税收节约,使不同企业控制人下的企业内部税收筹划行为的差异性更加清晰明了。最后,本文为监管以及扶持企业的政策制定提供有力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