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住房问题关系着我国的经济和民生,是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直接影响着我国很多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家庭的日常生活,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合理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制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现代社会,住房对于每个人来说早已超越了简单消费品的范畴,相比之下,它的存在更是公民生存权利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国先后推行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措施。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即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为主要形式,“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体系。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我国保障房也显示出诸多问题,例如,廉租房存在的进入与退出障碍,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寻租”行为等。由此,“共有产权”模式应运而生,对传统保障性住房模式的弊端做出了很好的回应,并且使购房人成为了“有产者”,满足了人们的基本愿望。同时,“共有产权”模式的保障房在更大范围内解决了“夹心层”的住房难题,满足了他们对于房屋产权的需要。我国传统住房保障模式很大程度上针对的是低收入群体,除了这类群体,还有一部分群体,即“夹心层”,他们对房屋的需求重点不仅在“租”,更在于“有”,但城市目前房价较高,很难满足其需求,因此需要建立一条由“租”至“有”的产权通道。而共有产权房具备了这样的优势。“共有产权”模式是指产权持有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占有产权,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在共有产权保障房中,个人和政府共同持有产权后,购买人可以在收入增加后选择出资回购剩余产权。这种做法减少了购房者的压力,同时满足了“夹心层”群体对于产权的需求。“共有产权”模式从学者提出开始至今已经历了近十年的时间,此模式最早于2007年在江苏淮安开始试行。随着该模式的优势逐渐凸显,2009年,上海市也开始了该模式的试点。随后,“共有产权”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扩散,逐渐兴起。近几年,我国政府对共有产权房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立了部分试点城市。在2014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提出要增加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随后的4月25日,住建部正式确定了六大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以此鼓励全国对“共有产权”模式的探索。本文通过运用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对“共有产权”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而对这一模式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以求在今后的试点过程中可以更好地完善。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共有产权”模式出现的背景及研究意义,并通过国内外文献研究和实践现状对“共有产权”这一模式的具体做法进行探究。第二部分,对传统住房保障模式和“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进行了明晰。首先简要回顾了我国传统保障性住房的类型,以及各自的实施细则。其次全面梳理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并将“共有产权”模式囊括其中。第三部分,从理论角度对“共有产权”模式进行明确界定,通过与传统住房模式进行比较来论述其优势,为该模式的推广打好基础。第四部分,以淮安市和上海市为例,简要从实施内容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并对两种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借鉴经验,为今后“共有.产权”模式的推广提供实践依据。第五部分,主要通过前面对“共有产权”模式的阐述总结我国目前“共有产权”模式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今后该模式可以更加完善。第六部分是文章最后一部分,主要总结了本文在写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今后研究方向及内容进行展望。本文写作的目的就在于为“共有产权”模式提供理论支持,希望这一模式能够得以推广。同时在此基础上总结问题,提出建议,使该模式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