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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生态灾难,也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之一,开展荒漠化防治方面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多年的实践,荒漠化防治在技术层面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和积累新经验,相比之下,对荒漠化防治政策研究明显滞后。表现为从自然科学角度研究多,社会经济及人文科学角度研究少;治理技术研究多,宏观战略政策研究少。人是环境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消耗者;是环境政策的制定者,又是环境政策的执行者和约束者。因此,荒漠化防治必须“严格控制人为强度经济活动”,运用适当的政策、法规和行政管理措施,约束和改变人们的不当行为,制止人为的生态破坏,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本文以政策执行为视角,政策执行机制为主线,以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系统的评述、过程分析、问题诊断为基础,进行了主要政策模式的经济学分析,并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的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模式的优化方案。
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政策学“四因素论”分析方法、系统工程的“问题诊断方法”、经济学的计量模型与图解方法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力求全面、深入、系统地对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机制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
在研究内容上,对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机制的有关理论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从公共政策科学、环境政策科学的角度对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政策分类、政策执行模式、政策执行机制及其要素、政策执行模式优化等理论问题进行界定、阐述和分析研究。通过对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过程、政策问题的演变等研究,探索出带有规律性的政策发展变化趋势,提出荒漠化防治政策及其执行必须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政策相协调的观点。结合实证分析,探讨了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冲突与偏差的原因。在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机制量化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内蒙古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模式优化方案,就是一个以满足人的需要为中心的政府、市场、民众、生态、社会相互关联的政策系统。这个系统会使人和环境、政府直控与市场机制、保护与发展的良好结合,从沙区民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解决贫困落后和生产力水平低的问题,防、治、用相结合,从根本上治穷、治贫、治沙,它是荒漠化防治政策所追求的统一而综合的目标。这些研究内容对荒漠化防治实践可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