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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管理体制,是关于国家对各级高校行政部门的设立、相互从属关系、职权职责分配等多方面机制的归总,这其中包括政府内部各职能机构之间、机构与大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一个国家对其高校的管理体制总体上受到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影响,在过去很长一段期间内,社会普遍认为对高校进行的管理就是行政管理,而高校的管理体制就是行政体制。这直接导致行政部门对大学实行全面的控制,完全把市场排除在外。随着土耳其高等教育改革法律的实施与落实,大学管理体制也慢慢开始改革,一步步与市场经济相融合。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展现出行政上的松动迹象,旧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高校发展的需要,国家应该进行宏观管理与统一部署,大学融合社会、可以自主依法办学的新体制已开始践行。但是,目前土耳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把对高校的管理体制限制在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政府在这当中的定位还是不够明朗,职能依旧不够合理。政府仍然是高校的控制人,在管理、办学、教学方面拥有的权利过大。集权式包干管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存在,办学的主体过于单一,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权限过大,大学办学的主动性严重缺乏。在本文当中,首先介绍土耳其高等教育的基本情况、特点与历史回顾,然后在此基础之下对土耳其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逐一分析,试图构造一个可以得到普遍运用的管理方式;运用一直以来政府所致力的“法治”、“有限”、“服务”、“责任”等目标,实现学者治学的权力机制与高校自己治校的权力机制的有机融合,发挥好教职工、师生和其他监督机制的内外约束体系,构造出合适土耳其大学教育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机制。通过与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过程的对比,总结经验与不足,找到土耳其可以借鉴的地方,最终形成一个互补的和谐局面,使土耳其充分的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来促进高等教育的进步与发展,同时寄望高等教育的进步与发展,回过头来又能为土耳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以及智力服务。使目前还处于发展期的高校管理体制能够拥有国情的特色,能够更加实事求是、更加稳步发展、更加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