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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耶尔在《哲学的主要问题》(The Central Questions of Philosophy)一书中说,“对于一个个体而言,什么性质是它为了成为那种事物所必须的……在一定程度上说答案是任意的,但至少有某种答案是我们可以寻求的。”我们认为,对于一个具体的个体而言,那个成其为自身的东西,就是它的个体本质。在个体本质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有意义地谈论它,如果可以,这种谈论会以何种方式进行?按照经济思维原则,这种对个体本质的关注至少要关注到个体的何种特征呢,如存在,同一?这是本文的关注点所在。
第一部分,从个体本质和此性的历史源流说起,中世纪的思想家司各特提出此性概念,把它作为一种对具体事物的个体化原则,同时认为此性是事物一种形而上学上的构成要素。在他那里,此性是一种非性质性的个体本质,在本体论上具有积极的存在意义。它之所以能够对事物进行个体化,在于它对不可分割性从而也是对不可例示性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则是通过司各特在种类和此性之间所作的类比分析得来。然而司各特的此性观点在做出积极解释的同时,却存在很大的理解困难,遭到了唯名论者奥卡姆的诘难。奥卡姆首先就把个体事物看作是自身单一,无需自身之外的任何事物解释或者说明的,这样就避免了在个体本质和公共本质之间类比上的混淆,而且更加接近现代意义上的此性观点。
第二部分,当代语言哲学语境中对个体本质的研究。从命名或者指示和谓述的区分开始,讨论严格指示的语言学行为中对个体实体的包含是否就意味着对其个体本质的某种说明呢?克里普克所开创的由严格指示的语义学到本质主义论题的复兴是否合理?论证得知,这种语言学的进路有其内在的缺陷。从严格指示出发,我们可以得出必然同一的论题,从而为形而上学后验真理的研究打开了新的研究思路,但是这种这些被我们用来进行严格指示的语词特征,仅仅作为辨识性性质存在,而不是本质性质,因此严格指示并不必然导向本质主义的论题。所以,这种语言学进路的个体本质研究,在本体论上复兴的意义有很大的局限性,应该加以廓清。
第三部分,简要介绍了两种不同的可能世界理论,普兰廷伽的现实表现论和刘易斯的可能实在论。由于普兰廷伽在跨界同一问题上持类似于克里普克,二者均为同一理论的支持者。所以简略提及,主要侧重刘易斯对他的批判以及对应物理论的提出。由于我们根据持存标准对时间模态和逻辑模态的区分,认识到跨界辨识问题在理解上的实际困难和诸多争议(虽然这并不影响本体论意义上跨界同一的真实存在)。所以,我们考虑对应物理论在个体及个体本质上的分析方式。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可以借鉴莱布尼茨某些方面的个体本质概念来加以增进理解。最后,针对络维等哲学家对个体本质和可能世界关系的批判,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刘易斯的可能世界理论确实为我们对个体事物的研究打开了新的思路,不仅仅关于实际事物,也关于可能事物,因为它们在本体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而且,由于对应物理论强调个体的世界限定性,所以不会导致我们对实际事物研究的忽视。还因为这种理论具有还原论的某些特征,以个体为核心,所以是一种可能事物理论,如果参考我们对莱布尼茨个体概念和个体本质理论的理解,也许会促成一种更加简洁有力的对象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自身、个体、以及本质。